印尼籍女子非法勞工被判監15個月

社會

發布時間: 2018/09/14 1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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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日報資料圖片)

入境處上月6日連同警務處進行「權能者行動」,於灣仔餐廳拘捕一名28歲持「行街紙」的印尼籍女子,當時正在從事洗碗工作,及後調查發現為免遣返聲請人士;一名涉嫌聘用該名非法勞工的僱主亦被拘捕,有關案件仍在調查中。

該印尼籍非法勞工昨於沙田裁判法院,被控於港非法入境後或受遣送離境令或遞解離境令規限,未獲授權接受僱傭工作,被判監禁15個月。

處方警告,根據《入境條例》第38AA條,非法入境者或受遣送離境令或遞解離境令規限的人,不得接受有薪或無薪的僱傭工作、開辦或參與任何業務,違者最高可被判罰款5萬元及監禁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