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颱風山竹】家居保險索償有時限 宜30日內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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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 2018/09/16 11:38

最後更新: 2018/10/10 1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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颱風山竹風速甚高,若家中有財物因而受損要索償保險,需在30天內提出。(香港經濟日報資料圖片)

颱風山竹橫掃香港,若家居財物因而受損,可申請家居保險休嘗。但業主需留意申請時限及程序,必須於30日內作出通知,以免因「有空才申請」錯過了申請索償的權利。AXA 安盛董事總經理(一般保險業務)胡奕銘表示,業主發現家居財物受損時,應作出以下措施。

  • 在安全情況下,合理地盡快採取措施避免/停止事件繼續惡化。
  • 盡快向有關管理處/政府部門/機構報告求助。
  • 替事件/意外現場/事發源頭及受損物件拍照,並將受影響/損壞之財物妥善地存放好以便保險公司檢驗。
  • 通知保險公司(可以用電話,電郵,填妥索償申請表) 有 關於意外發生之情況及有關受影響財物之受損程度

進行索償時,注意以下事項及程序

  • 當索償時,必須於30日內作出通知。
  • 若收到任何法庭傳票或其他通訊,應立即寄發給保險公司,而無需作出回覆, 待保險公司接手處理有關事件,作出辯護或就任何索償達成和解。
  • 保險公司可要求保單持有人提供財產的原始購買收據、發票、銀行或信用卡帳單、說明書、照片、水電費賬單、報價單或地契等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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