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金山案】法官今引導陪審團 若確認殺妻罪成殺女罪同告成立
發布時間: 2018/09/18 14:19
中大醫學院副教授、知名麻醉科醫生許金山涉謀殺妻女案今(18日)續審,控辯雙方上周已完成結案陳詞,法官今開始引導陪審團。
法官今向陪審團解釋被告許金山(53歲)面對共兩項謀殺罪名,而陪審團或知道被告在未經批准下以活兔進行實驗,以及運送和使用一氧化碳,但這些均與本案控罪無關,陪審團不必理會。法官指,控方的說法是被告意圖謀殺其妻子黃秀芬(47歲),而並非同時謀殺次女許儷玲(16歲),但若然陪審團確認被告謀殺妻子的話,被告謀殺次女的罪名亦告成立。法官續指本案中不受爭議的是被告就是以一氧化碳注滿瑜伽球的人,重點只在於誰將注滿一氧化碳的瑜伽球置於案發的Mini Cooper內,並拔去塞子讓一氧化碳滲進車廂內。法官指控方認為被告就是兇手,陪審團若不能確定被告就是將瑜伽球放入Mini Cooper的人,則毋須再繼續考慮。
法官又籲陪審團勿感情用事,本案是一個家庭悲劇,而這個家庭可能充滿問題,但陪審團不能對案中證據產生情緒化的反應。法官又指被告是一個擁有良好品格、沒有案底的人,而多名證人亦對被告有高度評價,但良好品格並非辯解,只能對其可信性構成影響,因為擁有良好品格的人比較不會干犯嚴重罪行。
法官又指辯方解釋案中死者許儷玲可能自殺,而陪審團就應該考慮證人作供時談及對許儷玲的印象。法官引述許儷玲的密友指,許儷玲是一個友善的人,將來想從事傳媒行業,她亦從未談及自殺念頭,有證人於案發5天前曾見過許儷玲,當時仍覺得她表現高興,對於她可能自殺的說法,辯方能夠提出的證據僅是其胞姊許美玲與被告在電郵中曾談及,她擔心「同樣的事情」會發生在許儷玲身上,法官請陪審團自行判斷是否相信被告的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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