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允合資格同性伴侶以受養人簽證來港 周三起生效

社會

發布時間: 2018/09/18 1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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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公布,已經修訂申請非本地受養人來港的入境政策,明日生效。(資料圖片)

英籍女同性戀者QT以受養人身份申請簽證來港被拒,早前入境處已被判敗訴。政府今日(18日)公布,已經修訂申請非本地受養人來港的入境政策,由明日(19日)起,已在香港以外的地方與合資格保證人,根據當地有效的法律締結了同性民事伴侶關係、同性民事結合、「同性婚姻」、異性民事伴侶關係或異性民事結合的一方,而該身分是締結當地機關合法和官方承認的,將會合資格申請受養人簽證或進入許可來港。

政府發言人表示,因應終審法院判決,審慎考慮了受養人政策的目標,以及判案書中闡述的法律原則,完成檢討後決定修訂受養人政策。根據經修訂的受養人政策,如上述其中一種關係的另一方,符合一般的入境規定及下列原有受養人政策的各項資格準則,入境處處長會考慮批准其以受養人的身分申請來港居留:

‧申請人與保證人能提供合理的關係證明;

‧申請人沒有任何已知的不良記錄;及

‧保證人能夠把受養人在港的生活條件維持在基本水平以上,並為他/她提供適當的居所。

入境處將根據新修訂的受養人政策,處理尚未完成處理的申請及任何新收到的申請。至於早前根據入境處在完成政策檢討前所實施的過渡安排而獲入境處處長准許在香港逗留的人士,有關准許會繼續有效。他們在逗留期限屆滿前,可向入境處申請延長逗留期限,以受養人的身份在香港繼續逗留,入境處會根據新修訂的受養人政策處理相關的申請。

發言人強調,上述修訂只是關乎申請非本地受養人來港的入境政策,不改變「配偶」在該政策下的定義,也不影響政府任何其他政策或現行香港法律下各項其他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