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金山案】許金山夫婦聯名資產逾3千萬 警懷疑許金山為錢動殺機

社會

發布時間: 2018/09/19 18:46

最後更新: 2018/09/19 1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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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調查發現,許金山夫婦聯名資產合共約3000萬,警懷疑許金山為金錢動殺機。

被告許金山自言與女友的婚外情已獲妻子接納,但仍狠下毒手,更錯手殃及次女。許與妻子聯名持有物業及現金共約3,000萬元,有負責調查本案的警員推測,許或因錢財動殺機。

被告於前年被捕後曾向警方供稱,他與女友李泳怡(洋名Shara)已在一起數年,而妻子黃秀芬亦一直知道對方的存在,只是不願接受現實,而夫婦兩人亦曾提及離婚,但妻子只想獲得更多保障而一度拒絕。根據被告的說法,妻子既不干涉其婚外情,女友Shara亦沒有要求與被告結婚。有負責調查本案的警員認為,由於被告在港持有的大部份財產均與妻子共享,因此推測被告或因錢財而動殺機。

據悉,被告為人相當吝嗇,在醫院同僚間的名聲亦不甚良好,「醫院裡面沒有人喜歡他」,有調查人員於調查期間就聞說,被告的妻子曾經花費數百元買花,都觸動被告神經而遭責備。

根據案中的雙方同意案情,被告早年於本港成立福金興有限公司,並由夫婦二人以六四比例持有公司股份。夫婦二人於06至07年間斥資逾733萬元,以公司名義購入許氏一家居住位於於西貢西沙路的3層高村屋,有地產經紀指,如以每層樓約值700萬估算,該幢西貢大宅現時估值已逾2000萬元。

除了西貢村屋外,該公司在港亦持有一輛價值約20萬元的豐田七人車Alphard,以及案發的黃色Mini Cooper。被告與妻子另聯名持有大嶼山塘福村一個物業,該物業是夫婦二人於04年以約290萬元購入,現時估計市值約400萬。夫婦兩人又分別透過公司及個人名義擁有3個銀行帳戶,存款總額為約633萬元,故此估計被告與妻子在港持有資產約3,000萬元。

據了解,死者黃秀芬生前曾於海外購買數份保險,受益人均為被告,其中一份人壽保險,賠償額為89萬澳元(折約507萬港元),受益人為許金山。惟許現涉謀殺被控,不確定他是否已取得有關賠償款項。由於所涉保單均於海外購買,故警方亦無從稽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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