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有內地人於法庭內拍照 稱無意中冒犯香港法律

法庭

發布時間: 2018/09/20 15:43

最後更新: 2018/09/20 1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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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男子江敦海昨於高院法庭內拍照被控,准保釋候訊。(鍾晴攝)

內地男子涉於昨日(19日)在高等法院的法庭內,偷拍4張法庭內及法官的照片,被控一項藐視法庭罪,案件今(20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暫毋須答辯,押後至11月15日再訊。內地男子稱首次來港,「無意中冒犯香港法律」。

被告江敦海(45歲)報稱任公司董事,由於其控罪不在當值律師服務受理範圍,今沒有律師代表應訊。他獲准以900元現金保釋,不准離開香港及須交出所有旅遊證件。

控方指需時向證人錄取口供、翻看閉路電視片段,以及就應該在什麼級別法院處理此案而索取法律意見,申請押後案件至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