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欲性罪行而終身受辱 被告建議與「盲亨」女兒一同尋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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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 2018/09/21 1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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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欲性罪行而終身受辱,被告建議與「盲亨」女兒一同尋死。(資料圖片)

有車神「盲亨」之稱的詹昌盛,16歲女兒詹詠嵐前年涉與20歲男友相擁跳海自殺,最終男友落海後呼救並獲救,女友則於3天後方被發現屍體。涉案男友被控一項謀殺罪及交替控罪的誤殺罪,男友今承認誤殺罪,押後下午判刑。代表律師求情指,被告因涉非法性交案,因不欲性罪行而終身受辱,故曾向「契家姐」透露感到很大壓力而欲尋死。

控方今接納被告林嘉偉(22歲)承認誤殺罪,謀殺罪名則存於法庭存檔。辯方求情時指,被告於案發前2個月,因涉與未成年少女發生性行為而被查,他不想因性罪行而終生受辱,曾向契家姐表示很大壓力想死,又稱「唔會畀自己坐監」、「如果被人收我皮,我寧願自己收自己皮」,更著契家姐要為他收回2,000元債項。被告最終於去年7月因該案被定罪,被判囚2個月,而該案事主並非死者。

案情指被告與死者詹詠嵐(終年16歲)於2015年3月成為情侶,感情要好,而詹在4歲前一直在醫院接受治療。

被告被捕後警誡下向警方表示,2016年12月11日萌自殺念頭,並向死者提議一同自殺,死者沒有反對。當日他與死者到西九龍中心買了一個打火機,上面刻有「Wai ♡ Jim 6.3.2015 To 12.12.2016」,代表兩人暱稱及自殺的日子。

被告又指,死者要求若其中一人生還,不可向人透露自殺一事。二人遂於翌日凌晨到青衣南橋,面對面擁抱,死者對被告稱「有緣再見」,被告回應「各安天命」後相擁墮海。

被告墮海後不懂游泳及開始浮起,便隨即呼救,由途人及消防員救起,被告稱獨自到青衣碼頭外玩手機,不慎失足才墮海。兩日後被告到醫院求診,稱因自殺才跳海,醫生轉送他到精神科,未有發現任何精神障礙。被告其後向警方表示,「係我攬住詹詠嵐跳海整死佢嘅」、「我知佢(死者)唔識游水」,死者屍首在同月15日被撈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