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女子經營無牌旅館判罰款1.2萬元 社會 發布時間: 2018/09/26 17:38 分享: 分享: 熱門 DSE 逆天奇案2 超市大搜查 癌症殺手 MIRROR 新手爸媽 名校專區 高才通 到校服務 會員有獎 ▲ (經濟日報資料圖片) 民政總署牌照處今年3月巡查位於油麻地鴉打街一所懷疑無牌旅館,成功以日租形式租住房間;惟據處方紀錄,有關處所在巡查當日並未獲發牌照,負責管理有關處所的女子被控違反《旅館業條例》,今(26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判罰款1.2萬元。 署方強調,經營或管理無牌旅館均屬刑事罪行,違者最高可被處罰款20萬元及監禁2年。 民政事務總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