逸東酒店工程承辦商違返噪音及空氣污染規例 罰款4萬元

社會

發布時間: 2018/10/11 19:32

最後更新: 2018/10/12 1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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逸東酒店工程承辦商違返噪音及空氣污染規例,罰款4萬元。(資料圖片)

​尖沙咀彌敦道香港逸東酒店的工程承辦商IBI Limited在裝修工程期間,在酒店旁廢料斗裝卸建築廢料時散發塵埃,今日(11日)在觀塘裁判法院被裁定違反《空氣污染管制(建造工程塵埃)規例》。該工程承辦商及其分判商較早前亦因在晚間違規使用機動設備安裝招牌,於10月4日被裁定違反《噪音管制條例》,2宗案件的工程承辦商及其分判商共被罰款4萬元。

環保署今年3月接獲投訴,指該酒店進行裝修工程時,在酒店旁擺放的多個廢料斗處理建築廢物時散發塵埃,影響附近行人及居民。執法人員其後到場調查時發現,有關承建商沒有採取任何抑制塵埃的措施,導致塵土飛揚。在同一期間,工程承辦商及其分判商亦被發現在晚上7時後仍使用電鑽進行安裝招牌工序,發出噪音影響鄰近居民,而負責的承辦商事前亦沒有申領相關的建築噪音許可證。環保署完成調查及蒐證後,分別向涉案工程承辦商及其分判商提出檢控。

環保署發言人指出,從事裝修工程的承建商進行工程時,必須遵從《空氣污染管制(建造工程塵埃)規例》及《噪音管制條例》,以避免影響附近居民及環境。違反《空氣污染管制(建造工程塵埃)規例》者首次定罪最高可被處罰2.5萬元。另外,違反《噪音管制條例》規定,首次定罪最高可處罰款10萬元;第二次或其後定罪,則可處罰款2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