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擬貨幣市場缺監管 中年男輕信投資挖礦機失60萬元
發布時間: 2018/10/14 14:24
最後更新: 2018/10/14 18:22
虛擬貨幣及另類投資近年興起,但卻缺乏監管,民主黨在過去1個月收到10宗求助關於購買虛擬貨幣、挖礦機及海外物業等投訴,涉及金額介乎5萬至60萬元。當中大學研究生、醫護等專業人士以及退休人士皆中招,其中2名苦主已自行報警。
求助個案之中有5宗涉及新興虛擬貨幣及挖礦機,內容主要是投資產品提供者,承諾的預期投資回報與實際結果出現極大落差,如承諾投資半年可回本,再半年後淨賺;投資產品提供者沒有清晰披露風險,以及列出極不公平的合約條款,如過往中介承諾的投資回報可一筆勾消,以及如有糾紛必須交由外國仲裁機構處理。
民主黨財經政策副發言人袁海文指,其中涉及投資額最高的求助苦主是一名中年男士,本身是專業人士,於今年內輕信中介聲稱購買自動挖礦服務,可在1年內回本,在不清楚法律條文下簽署合約投資60萬元,其後發現懷疑受騙向民主黨求助。惟合約條款包括保密條款,若違反會導致損失全部投資金額,加上合約亦列明要到海外仲裁機構處理,增加跟進困難。
本身是執業律師的民主黨黃大仙區議員沈運華解釋,部分個案合約是「純採礦合約」,無提及貨幣價值升跌風險,亦無保證貨幣有價值,合約條款亦包括「整份合約條款」,令產品提供者之前所作的所有口頭承諾一筆勾消;雖然合約在香港銷售及簽署,但部分個案涉及境外公司,難以追究,加上有條款列明受境外法律規管,苦主只可透過境外仲裁機構追究,付出高達數十萬元的仲裁費用,追究成本可能比投資本金還要高;合約更列明投資者無集體訴訟權利,苦主要單獨提出訴訟,加大申索困難。
袁海文表示,個案涉及新興虛擬貨幣,主要透過知名人士如「KOL」在網絡宣傳具吸引力的回報,借助熱門的比特幣升值的概念推銷,「如果第一個儲定之後可以賺好多」,加上KOL具一定影響力,市民容易輕信其所言,到相關公司簽合約。
袁海文指,虛擬貨幣及挖礦機屬等另類投資市場缺乏監管,容易被不法之徒用作洗黑錢,投資者極不受保障,市民進行投資前,需了解清楚所有風險及合約法律條文,並建議投資者勿輕信「可以共贏」的概念。他又指,會研究循刑事或民事上追究責任,如投資者購買挖礦機後,但產品提供者最後無法提供,或涉及詐騙,將來亦會向證監會及商經局反映。
由於情況嚴重,民主黨已設立虛擬貨幣及另類投資苦主熱線,提供意見和協助追討,市民可致電或WhatsApp至5139 9171、電郵至investcomplaint@dphk.org,或填寫電子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