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屍案死者胞姐稱曾到被告住所用膳

社會

發布時間: 2018/10/19 1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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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者胞姐陳秀珠供稱曾來港尋妹,並曾到案發單位與被告用膳。(經濟日報記者攝)

於地盤任職保安的62歲女子於前年5月失蹤,其子於同月3日報警,警方調查死者胞姐任職凍肉切割員的前女婿後,從其所住大廈閉路電視片段,發現死者進入大廈後人間蒸發,其後涉案切肉員曾手持行李篋及垃圾袋多次出入單位,警方估計當時死者已被殺及棄屍,切肉員被控謀殺及阻止合法埋葬屍體罪,案件今於高院續審。

死者胞姐供稱得悉胞妹失蹤後,從內地來港尋妹,並向被告問及胞妹下落,其間曾到被告所住單位用膳,她指當時被告表示因沒有身分證,故不敢隨便出外走動。

證人陳秀珠為死者陳秀華(62歲)胞姐,陳供稱「陳明」曾與她的女兒結婚,其後離婚,她並於庭上指出「陳明」即是被告顏永周(49歲)。

陳指被告與其女兒育有一名現年20歲的兒子,兩人離婚後,她亦甚少與被告聯絡。陳指因要替孫兒購買奶粉,故從內地來港時會與死者陳秀華見面,她憶述最後一次見死者應於前年復活節假期第一天。

陳供稱其後她返回內地,接獲兒子來電指聯絡不上死者,陳解釋因兒子打算安排她與死者到北京遊玩,惟一直未能與死者取得聯絡,陳遂於前年5月8日從內地來港,並到被告家中用膳。

陳指當時向被告提及「找不到小妹」,被告則指亦接獲陳的兒子來電,被告因沒有身分證,故不敢亂走動。

任職凍肉切割員的內地漢顏永周(49歲),否認於2016年5月1日在長沙灣道一單位內謀殺陳秀華(62歲),以及否認阻止合法埋葬屍體。案件下午續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