謀殺案提及打麻雀術語 考起高院傳譯員
內地漢涉謀殺前外母胞妹肢解及棄屍,案件今續於高院審訊。控方今早傳召居住於案發地點前座單位的女子,根據證供她經常於單位內與工友「打麻雀」,因而認識案中被告。辯方律師盤問期間質疑證人經營賭檔,當中提及她定出的「打麻雀」規則,案件以英語審訊,而辯方律師亦坦言不懂以英語說出有關術語,遂勞煩庭上即時傳譯,包括「只可碰牌,不可上牌」、「50 100一舖」、「一響三炮」等,庭上傳譯一時被考起,惹來哄堂大笑,法官亦忍俊不禁。
任職凍肉切割員的內地漢顏永周(49歲),否認於2016年5月1日在長沙灣道一單位內謀殺陳秀華(62歲),以及否認阻止屍體合法埋葬。案件今續審時,其代表大律師盤問證人楊雪媚時,質疑她是否在長沙灣一單位內經營賭檔,從中「抽水」,並指她向其他「麻雀友」列出嚴格規則,當中提及的麻雀術語「碰」、「上」等,即時考起庭上傳譯如何翻譯成英語。其間法官一度與傳譯商討,傳譯最後盡力將「碰」翻譯成「one can only win by making 3 combination of same tiles」。
證人楊雪媚回應「打麻雀要4隻先打得到,3隻腳打唔到,唔係我訂」,庭上隨即哄堂大笑,傳譯員及法官聽罷均忍俊不禁,傳譯員更忍不住一邊笑一邊傳譯。楊於庭上亦直認「抽水」數百元,但會用作購茶水及啤酒予雀友。楊又承認被告曾經營外圍六合彩,她並曾投注及獲派彩。
聆訊直至下午1時休庭,法官提醒證人午飯時不要向人提及證供後,亦向陪審團笑言,「現在是午飯時間,不是打麻雀時間」。案件下午續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