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戀錯愛借出戶口受害人變罪犯 大律師:洗黑錢最高坐14年

社會

發布時間: 2018/10/27 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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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律師表示,網戀受害人不能以「不知道男朋友用來洗黑錢」為脫罪理由。﹙新華社資料圖片﹚

網戀騙徒不只騙財騙心,更要求受害人借出銀行戶口用作洗黑錢,三地警方成功瓦解一個跨境網上情緣騙案集團,行動中有受害人因而被捕,被騙財、騙情之餘,更可能要坐監。有大律師指,受害人被騙徒借戶口洗黑錢,最終令自己亦成被捕人,情況不罕見,洗黑錢一旦罪成,最高可被判監14年。

是次被瓦解的網上情緣騙案集團,騙徒會以甜言蜜語令受害人上當後,要求受害人轉帳,甚至要求她們借出銀行帳戶,訛稱用作收取款項,但實則上是被騙徒作清洗黑錢之用。

而警方在是次行動中,以「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及洗黑錢罪名拘捕28名戶口持有人,涉借出銀行戶口用作洗黑錢,部分被捕人士更同時是騙案受害人。

大律師陸偉雄表示,受害人被騙徒借戶口洗黑錢,最終令自己亦成被捕人的情況,其實並不罕見,他指,黑錢罪名是否成立,要取決於兩大原則,包括當事人是否知情,及當事人有否參與,陸偉雄指出,是次案件中,受害人明顯是有參與,因她們有借出戶口,因此關鍵就在於她們是否知情。

陸偉雄直言,「不是說我不知道我男朋友用來洗黑錢就可脫罪」,他解釋,由於受騙人與騙徒相識時間甚短,受害人應該會懷疑為甚麼騙徒要借戶口,又或是為甚麼要問受騙人借,不問騙徒的親友借,又或是為甚麼騙徒不可以用自己的戶口來收取款項,而在法律的原則上,只要受害人曾經對借戶口這個舉動有一絲的懷疑,但仍選擇去借出戶口,已經算是知情,因此他估計,受害人洗黑錢的罪名成立的可能性其實甚高。他並補充,如罪名一旦成立,最高可判監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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