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韓高中生殘殺8歲女童分屍 割下手指和大腿肉屍塊送朋友
發布時間: 2018/11/02 12:27
最後更新: 2018/11/02 13:18
南韓去年3月發生震驚全國的分屍案,一名姓金高中女生誘騙8歲女童回家後,用平板電腦的充電線把她勒斃,分屍後把女童手指和大腿內側的肉塊割下,送給一名姓朴女友。南韓最高法院今年9月作最終判決,金女被判20年有期徒刑、配戴電子腳鐐30年,朴女則被判13年徒刑,惟判決量刑惹發公憤,認為判決太輕。
綜合外媒報導,南韓警方的調查指出,2017年3月29日,當時17歲金姓女高中生在仁川某公園門口,遇到一名8歲女童向她借手機致電回家,金女訛稱沒帶手機外出,帶她回家取。女童被誘騙到金女家中時,金女趁女童與貓咪玩耍,用充電線把她勒斃。
警方調查指,金女殺害女童後,將女童屍體拖到浴室分屍,內臟與廚餘一併丟棄,然後割下手指和大腿內側,用包裝紙包起送給19歲姓朴的女友,餘下的屍體部位則棄置大廈屋頂水塔。金女帶女童回家時,刻意搭升降機到其他樓層,再行樓梯返回住處。金女犯案後把現場打掃乾淨,3小時內換上另一套衣服外出,連其家人都不知道家中曾發生兇案。
最高法院審理時,金女多次更改供詞,一時說受朴女指使「想要屍塊」,一時說「體內有另一個凶殘的人格」。朴女則表示不知情:「根本不知道禮物是屍塊」、「打開嚇到,就把屍塊丟了」。
但當地警方調查後指,犯案時金女與朴女密切聯絡,並發送訊息告知進度,包括:「抓到了!」、「 還活著呢!」、「是住我們這棟的女童」、「我用充電線把她綁起來了」等。共犯朴女起初否認,但被發現訊息中提及「cctv確認好沒?」、「手指頭美嗎?」、「要自己處理好」等字句。
警方認為,金女或有多重人格障礙,由於犯案時未成年,受南韓《少年法》保護,不能判死刑或無期徒刑,於去年被判20年徒刑,為未成年者最重刑罰。金女認為刑罰過重,以犯案心理、精神狀態不佳為由上訴。今年9月,最高法院二審,金女仍被判囚20年。至於朴女,犯案時已成年,去年一審被判無期徒刑,今年二審時由共犯變為非主犯,改判13年徒刑。
金女曾向獄友炫耀,朴女曾表示想吃下屍塊和收藏碎屍。二審判決消息南韓社會不滿,不少人認為刑罰太輕,擔心二人出獄後會再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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