釐清不誠實取用電腦罪 律政司准上訴終院明年2月審

社會

發布時間: 2018/11/02 1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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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和小學女教師外洩面試試題案,律政司准上訴終院明年2月審。(資料圖片)

中華基督教會協和小學3名女教師,涉將學校小一入學面試試題外洩予同為小學教師的友人,共4名教師早前於原審及上訴階段均被裁定不誠實取用電腦罪名不成立,上訴庭法官更質疑案中被告以手機傳送試題而非電腦,亦未有於未獲授權下使用電腦,因此控罪並不適合。律政司今就本案向終審法院申請上訴許可獲批,正式上訴排期於明年2月26日審理。


代表律政司的資深大律師梁卓然今陳詞時指,本上訴關乎《刑事罪行條例》161 (1)(c)條所指的犯罪意圖是否涵蓋本案情況,以及條例中的「取用」及「電腦」字眼未獲定義,現時已有15宗涉及同樣控罪的案件需待本案上訴結果而處理,包括一名的士司機早前涉於車上以手機偷拍正在餵哺母乳的女乘客一案,亦已延期審訊。對於法官詢問有關香港法律改革委員會就相關控罪的研究進度,梁回應指有關諮詢文件剛出台,仍在初步諮詢階段。


除上述法律議題外,梁又指出原審裁判官裁定4名被告並無不誠實意圖的判斷屬錯誤,而上訴庭法官亦曾指出被告的行為不當,梁認為合理的裁斷者並不會作出沒有不誠實意圖的裁決。


終院法官聽罷陳詞後,認為律政司一方提出的法律議題及審訊不公的議題均有合理可爭議之處,故決定批出上訴許可,尤其是需探討《刑事罪行條例》161 (1)(c)條是否只涵蓋從電腦中擷取資料,案件排期於明年2月26日審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