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串謀張震遠詐騙證監會 商交會前財務總監認罪候判或作控方證人

社會

發布時間: 2018/11/06 1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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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蔡達英(左)。

前行政會議成員兼前商交所主席張震遠及商交所時任財務總監蔡達英,早前被指就商交所財政狀況欺詐證監會。蔡達英今在區域法院承認一項串謀欺詐罪,並在庭上表示打算就案件以證人身份落口供,其判刑因而需押後,押後至明年1月7日先作提訊,屆時讓控方考慮過蔡的證供後再決定如何處理。法官於庭上稱案中另一被告昔日被公眾視為「在社會上有影響力的人」,而非普通人,要求警方商業罪案調查科需向蔡提供至少2名人員的聯絡電話,以讓蔡或其家人若被人騷擾時可通知警方。

被告蔡達英(48歲)今承認控罪及同意案情後,辯方原向法庭申請不待張震遠的案件審結,便先向蔡作判刑,惟法官陳廣池此時問辯方蔡會否考慮在張的案件作供,因會影響對蔡的判刑。辯方押後商量後表示蔡願意以證人身份錄口供,申請押後2個月以讓蔡「顯示誠意」,及讓控方作考慮。蔡獲准繼續保釋外出。

另一被告張震遠早前稱將不會認罪,案件押後至明年7月2日開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