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規清拆石棉瓦頂 工程負責人及業主被罰款9000元

社會

發布時間: 2018/11/13 16:44

最後更新: 2018/11/13 1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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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規清拆石棉瓦頂,工程負責人及業主被罰款9000元。(環保署提供)

一名工程負責人及一名業主分別因違規自行清拆粉嶺寮屋及大埔住宅單位的石棉瓦頂,今日(13日)在粉嶺裁判法院被裁定違反《空氣污染管制條例》,合共被判罰款9000元。  
 
環保署發言人表示,今年5月接獲舉報,指有人在粉嶺孔嶺村寮屋及大埔龍騰閣住宅單位內違規清拆石棉瓦頂,但並無按法例要求在動工前通知環保署,以及未有聘請註冊石棉承辦商進行工程,因而提出檢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