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年度居屋及綠置居 限10年內不得在公開市場轉售

社會

發布時間: 2018/11/14 17:12

分享:

分享:

下年度開始,所有資助出售房屋包括居屋及綠置居,業主於買入後起計10年內禁止以補地價方式於公開市場轉售單位。(經濟日報資料圖片)

而今期推售的新居屋由市值7折發售改由52折發售,綠置居則改為42折。消息指,下年度開始,所有資助出售房屋包括居屋及綠置居,都會引入較為嚴謹的轉售限制,當中居屋及綠置居業主於買入後起計10年內,禁止以補地價方式於公開市場轉售單位;換言之,無論綠、白表買家,買入新居屋或綠置居買家,購入單位後10年內,都不能申請補地價轉售單位。

至於未補地價的單位業主,可於首次轉讓日期起計首兩年,於第二市場以不高於原價轉售予白居二及綠表申請者;而從第三年起雖可自行議定價格,但亦同樣只可售予上述兩類申請者。

今期居屋將沿用舊有的5年限制,而若申請於5年內將單位售予房委會,房委會不會回購單位,但會按白居二攪珠結果提名買家。

而今期綠置居同樣將沿用今期居屋的轉售限制,禁止買家於首5年內於公開市場出售單位,不過房委會將於首5年內提名買家,而第二市場的出售對象僅限於綠表申請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