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根據綫報拘捕一名男子 揭提供非法租車取酬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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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 2018/11/28 13:54

最後更新: 2018/11/28 1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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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以應用程式非法租車取酬服務的7人車

新界北總區交通部特遣隊展開代號「進擊」(COUNTERCRUSH)的打擊非法駕駛汽車作出租取酬用途行;今日(28日)早上10時,派員喬裝顧客透過一個應用程式「Carousell」,預約租用一輛7人車,一名35歲姓黃男司機將車駛到預約地點後,與人員交收時,要求收取800元租車費用,即時被警員表露身份拘捕。

被捕男子涉嫌非法使用汽車作出租或載客取酬用途及容許他人駕駛汽車時沒有第三者保險被捕,已准保釋候查,須於2019年1月上旬向警方報到。

警方強調,根據《道路交通條例》有關「車輛使用的限制」的條文,除非獲發有關牌照,否則任何人不得駕駛或容許他人駕駛或使用汽車,以作出租或取酬載客用途,首次定罪可判罰款5,000元及監禁3個月,再干犯則可處罰1萬元及監禁6個月。

另外,根據《汽車保險(第三者風險)條例》規定,任何人若沒有為汽車購買第三者責任保險,即屬違法,最高可被判罰款1萬元及監禁12個月,並吊銷駕駛執照12個月至3年不等,車輛並且會被吊銷牌照及被扣押。

警方十分重視涉及非法使用汽車作出租或載客取酬用途的案件,會繼續針對性執法行動打擊相關罪行,並呼籲市民如有資料提供,可與警方聯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