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毛梁國雄被DQ議席提上訴 李柱銘質疑釋法有追溯力

社會

發布時間: 2018/11/28 1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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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毛梁國雄被DQ議席提上訴,同被DQ的劉小麗及姚松炎到場聲援。

2016年立法會選舉後,6名非建制派議員先後因就職宣誓被裁定違反《宣誓及聲明條例》而被褫奪資格,當中5個議席均已完成補選,餘下社民連梁國雄就有關裁決提出上訴,案件今開審。

代表梁國雄的資深大律師李柱銘今陳詞前指,多年前他修讀法律時,獲教導香港作為奉行普通法的地方,好處是任何人均不會因法例的更改,而由無罪變成有罪,李質疑為何人大常委會的釋法卻會有追溯力。李指出,有關釋法在2016年立法會選舉後、議員宣誓後才出現,而即使是政府申請褫奪首兩名議員青年新政梁頌恆及游蕙禎的資格時,釋法仍未出現,姑勿論人大是否有權借釋法之名而修改本港法例,有關修改亦不應具有追溯力。

李又指,人大今次釋法實際上是修改《基本法》,但《基本法》159條並無賦予人大修改本港法律的權力,人大極其量只可建議香港修改某些法律,人大直接修改本港法律的做法更是違反《中英聯合聲明》。

李又提及在釋法之後,被裁定宣誓無效的議員即直接被視為拒絕宣誓,並因此被褫奪議席,但在釋法前,立法會秘書長有權判斷議席的宣誓是否符合法律要求,若否,亦有權詢問議員會否重新宣誓,於本案中,梁國雄認為自己只要讀出了誓詞便算完成宣誓,而當時亦沒有人指出其行為等同拒絕宣誓,亦沒有人給予梁再次宣誓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