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業漢涉扮生意人騙財騙色 租樓後夥經紀及兩女酒店過夜

社會

發布時間: 2018/12/07 15:31

最後更新: 2018/12/07 1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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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人郭浩龍。

34歲無業漢涉於2年前假稱是富裕美籍生意人,以不同藉口要求現年26歲找換店女職員借款,並哄騙對方拍下裸照,威脅替他租樓及借貸逾21萬,涉案無業漢否認欺詐及強姦等共13罪,案件今於高院續審。負責帶同被告及事主X睇樓及租樓的地產經紀供稱,被告自稱潘生,介紹X為潘太,並由司機接送,而租賃九肚山玖瓏山單位由潘太簽約。經紀指與被告簽訂租賃合約後,曾與被告及兩名女子到沙田凱悅酒店過夜,但否認曾向潘太透露事件。

時為利嘉閣地產經紀的郭浩龍於庭上供稱,前年9月14日於同事轉介下聯絡被告,當時他自稱潘生及欲找租盤,郭便帶他到大埔天賦海灣睇樓,被告介紹身旁女士為潘太,及後再到逸瓏園及九肚山玖瓏山。郭同意期間被告提及為盡快租到單位,建議向業主稱潘太有身孕,望可順利租得單位,最終被告決定租賃玖瓏山傲瓏閣一單位,並由潘太簽租約。

郭指同日預備租約,再由被告的司機「阿耀」送到機場予潘太簽約,惟因合約出錯,遂再另備租約於翌日簽訂,郭指上期及佣金均由被告以現金支付。

郭指被告自稱在大陸開廠及經營珠寶生意,居於九龍站,司機則送潘太到天水圍。郭形容被告與潘太一起時關係一般,「唔似兩公婆,行為唔親暱,相處之中覺得佢兩個有啲距離」。郭又感到被告與司機關係奇怪,「潘生表現到好似同司機好熟,暗示司機為佢服務好多年,但係竟然司機突然唔記得潘生姓乜」。

郭供稱簽訂租約後,曾協助被告購置窗廉布,亦承認與被告「傾得埋」,但不算朋友,因買賣關係而多見面。辯方指郭於同年9月19日曾到玖瓏山單位打邊爐,晚上再到由被告租賃的沙田凱悅酒店過夜,當時並有兩名女士在房間,翌日早上才離開,郭同意說法,但否認曾向潘太「爆」過有關事宜。

兼職司機邱德耀作供指,2016年9月14日曾接過潘生來電,表示欲聘請私人助理或司機,著他「試下揸下先」,聲稱月入2至3萬,試工則每天500元。邱指其後試工,他指曾於車上聽到被告稱買樓需2000萬至3000萬,而他亦曾送被告到不同地方睇樓,並協助被告搬傢俬及打掃單位。邱指被告曾購置傢俬包括雙人床、衣櫃、電視櫃等,支付現金3萬多元。邱於口供中曾提及被告經常稱潘太為老婆及打情罵俏,邱解釋即兩人「講下笑」。聆訊下午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