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洗黑錢楊家誠協議被充公3.3億 違令可被判囚10年

法庭

發布時間: 2018/12/10 13:14

最後更新: 2018/12/10 1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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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家誠是前英超球會伯明翰前班主。(資料圖片)

就洗黑錢7.2億元案而被判囚6年的前英超球會伯明翰前班主楊家誠,早前被律政司申請充公7.2億元資產,雙方經協商後達成協議,法官今(10日)正式下令充公楊3.38億元資產,並予以1年時間支付,若楊違反充公令,將可被判囚10年。

律政司一方今於庭上指,雙方早前進一步研究了銀行紀錄,並達成共識,被告楊家誠將同意被充公3.38億元資產,而一般情況下法庭不會給予被告多於6個月支付款項,但控方得知辯方引述本案特殊情況,申請延長支付期至12個月,控方對此並無反對,但若被告無法如期付款,將需面對10年監禁。

法官亦同意予以被告12個月支付期並非不合理的安排,因為被告或需籌措資金應付有關充公令,法官因此下令被告需於今天起計12個月內,支付3.38億元,若被告無法如期支付,將被判囚10年,有關刑期將與原有的6年刑期分期執行。

據悉,辯方早前為申請延長支付期的理據,包括被告名下的山頂大宅部份業權屬於其前妻,因此被告需時與前妻磋商如何處置該物業,而被告名下的其他資產如遊艇等,亦需時翻新再作出售套現,因此需較長時間才能支付款項。而尚在獄中服刑的被告則預計將於明年1月中獲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