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前女友于文鳳追佣金 周星馳曾稱基於愛擬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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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 2018/12/20 21:13

最後更新: 2018/12/20 2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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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前女友于文鳳追佣金,周星馳曾稱基於愛擬付款。(資料圖片)

影星周星馳早前遭前女友香港建設(前稱熊谷組)太子女于文鳳入稟高院,追討逾6,000萬元,案件今於高等法院進行聆訊。周星馳一方今申請剔除部份證據,庭上于文鳳一方透露,二人分手後,于文鳳仍繼續協助周星馳處理其財務事宜,因此追討的款項為報酬;代表周的一方則指,周當時基於愛及與于的情侶關係,而口頭答應有關付款,並不構成法律責任。

原告為于文鳳,答辯人為周星馳。周星馳一方今提出,涉案2017年7月28日至8月3日期間2人對話的內容,是在于文鳳打算將事件訴諸法律後出現,故申請剔除該些證據,要求不得呈堂。

于一方庭上透露,于文鳳在與周星馳分手後,仍繼續協助周星馳處理其包括借貸等的財務事宜,又引述于的證人口供,指于會這樣做是由於當時周答應會將一部份按揭所得的金錢給她作為佣金。周一方則指,當時周只是基於愛及情侶關係,而口頭答應有關付款,並不構成法律責任。

于一方另引述于文鳳的證人口供及于與周星馳的短訊對話內容,包括于曾對周稱「我也希望小事化無、大事化小,和平解決」,以及于曾接觸與周的共同朋友,商議向周追款的事宜,顯示于當時並無打算將事件訴諸法律。惟周一方則指,于曾因不滿周的出價提議,而威脅報警,而該名共同朋友亦曾向于稱,與周打官司會輸,顯示于當時已打算將事件訴諸法律。法官押後裁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