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歲裝修工獸父涉性侵親生女 女兒問小學老師「我會否生BB」揭發

社會

發布時間: 2018/12/27 14:58

最後更新: 2018/12/28 1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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裝修工涉多次性侵犯唸小學的親生女,事主問老師「我會不會生BB」揭發。

44歲獸父,涉嫌於親生女兒7至10歲期間,多次在家中強姦及非禮女兒,女兒向小學校內常識科老師的性教育信箱匿名投稿查問「我會不會生BB?」始由校方揭發事件,父親今日(12月27日)於高等法院否認1項非禮罪及兩項強姦罪受審。

任職裝修工人的被告,今日否認3項控罪受審,控方今於開案陳詞中指出,事主就讀的小學常識科老師,於去年底為小五學生提供信箱,解答學生的性教育問題,期間收到一張匿名字條,內容寫上「我被爸爸逼同佢性交,我該怎麼辦?我會不會生BB?」校方就此展開調查,並確認字條由事主所寫,故將事件報警處理。

事主現年已屆11歲,庭上播出事主於去年錄取的會面紀錄,她供稱曾遭「爸B」性侵犯約6至7次,而最近一次,是在去年11月19日,被告要求與事主一同睡覺,期間被告撫摸事主的私處、舔她的耳朵、以及咬其乳房,並脫去事主的褲子,繼而在沒有使用安全套的情況下,與事主性交。

事主又憶述,首次遭被告性侵是在小二至小三那年,當時父母還未離婚,她因尿床而需要換褲,卻因不夠高而無法取得褲子,因而赤裸下半身向被告求助,被告當時要求事主伏在床上閉上雙眼,並以下體磨擦事主的下體,事主當時感到奇怪,在一至兩個月後一家人吃晚飯期間,她向母親提及事件,當時母親表現憤怒及哭泣,隨後離家,被告叮囑事主,勿再將事件告知別人,事主坦言當時「覺得好奇怪,係咪我做錯啲咩!」

事主又指出,她於小四暑假再次遭被告強姦,而被告當時更於事主體內射精;事主表示,她曾目睹父母性交,因此她認為因為母親離開了,故父親將她視為發洩對象。

控方又於開案陳詞中指出,被告是在往學校尋找事主時被捕,他當時否認所有性侵指控;後來事主亦有接受法醫檢驗,法醫於事主的下體檢驗不到任何傷勢,但稍後法醫將會講解沒有傷勢並不等於從未被性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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