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換店滙款存風險 大狀︰不會光顧

社會

發布時間: 2018/12/29 00:01

最後更新: 2018/12/29 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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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人光顧找換店滙款,貪其聲稱特快滙款、即日到帳,且免收手續費。

中港交往頻繁,不少人光顧找換店滙款,貪其聲稱「特快滙款」、「即日到帳」,且免收手續費,但有大律師表示,他個人從不光顧找換店。

大律師又教路,小心聲稱「即日到帳」的找換店風險更高,促市民使用銀行滙款,以確保安全。

大律師陸偉雄表示,不少市民貪圖方便快捷、滙率高而光顧找換店,但他自己則寧願蝕少少到銀行進行滙款轉帳,「尤其是內地銀行很多接受滙款前要先取得批文,轉帳大筆金額隨時被視為洗黑錢,戶口遭凍結,得不償失。」他又指申請批文需時,故找換店標榜「即日到帳」的話,風險更大。

陸又指,雖然不少銀行設有限制,港人每日滙款至內地銀行個人戶口以8萬元人民幣為上限,滙款亦不能即時辦理,一般需時3日或以上,但他認為銀行始終較穩健,着重聲譽,故建議市民若需要滙款到內地戶口,應提早到銀行辦理,確保交易安全。

陸又建議,若市民最終還是選擇到找換店滙款,應看清楚收據是否符合《貨幣兌換商條例》規定,印有中英文店名、交易日期、滙率和雙方交易的貨幣金額及種類等,交易雙方亦要在單據上簽名。

另外,市民亦要看清楚收據上列出的免責條款,例如有否提及當交易出現問題時,店家是否願意負責或退款,否則即使提出民事索償,勝算也未必高,「可以在與店家交流時錄音,問店家一旦出問題會否負全責及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