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醫楊超賢及馮天祥被裁定專業失德 停牌1個月但緩刑1年

社會

發布時間: 2019/01/07 16:00

最後更新: 2019/01/07 1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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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醫楊超賢(圖)及馮天祥被裁定專業失德,停牌1個月但緩刑1年。(張永康攝)

有投訴指有醫療機構於2012至14年間,在其網站上以皮膚科專科名義介紹西醫楊超賢及馮天祥,有誤導公眾之嫌。醫委會今日(7日)召開紀律聆訊,裁定兩名醫生被告三項專業失德罪成,各停牌1個月、緩刑1年。

案情指,兩名被告從未在醫委會專科醫生名冊上註冊為皮膚及性病科專科醫生,但醫療機構新都醫療集團仍於2012至14年間,在其網站上兩名被告的個人簡介中加上「皮膚科」及「皮膚科文憑」字眼作名銜,涉嫌誤導公眾。

楊超賢辯護律師指,楊不但對機構提供誤導資訊從不知情,甚至不知道機構有網站一事,但承認他有疏忽,未有與機構確認其提供的資訊。辯護律師進一步指,楊於2011年7月至12年9月期間受聘於新都醫療集團,但全部三項控罪中,後兩項發生於12年9月以後,質疑醫生要在離開醫療機構後多久才免於確認資訊的責任。

馮天祥自辯時表示,他對機構提供誤導資訊亦不知情。馮憶述,與新都醫療集團合作時曾多次就其名片及信件抬頭上的資訊進行確認,但並不知道機構於網站上提供誤導資訊。馮續稱,從報章上得知機構於其網站上提供錯誤資訊後,已馬上與機構聯絡,並於其後結束兩者的合作關係,形容若早知道此事,定會在被投訴前與機構對質。

西醫楊超賢及馮天祥(圖)被裁定專業失德,停牌1個月但緩刑1年。(張永康攝)

另一方面,控方則指醫療機構設有網站並不罕見,故兩名被告未有就機構網站上的資訊作足夠行動,防止機構提供誤導資訊,仍應為事件負責。

辯護律師為楊求情時指,楊自1980年從中大醫學院畢業至今,有38年經驗;88年由公營醫院轉為私人執業以來,一直是位有良心的醫生。辯護律師續稱,楊受聘於新都醫療集團期間,亦曾多次向經理表示自己非專科醫生,只為普通科醫生;但楊因不想浪費研訊小組時間,才不傳召機構經理作供,而承認全部責任。

馮於求情時則無補充。

研訊小組主席麥烈菲菲裁決時指,楊於2003年曾因未有妥善管理危險藥物買賣紀錄被判停牌3個月,但兩宗案件性質不同,故不會因此加重刑罰。而由於楊的後兩項控罪為他離開機構後發生,最後一項更是於楊離開後2年才由機構自行修改字眼,故只判頭項控罪成立。考慮到楊直認控罪,亦非故意誤導公眾,罰停牌1個月、緩刑1年。

至於馮的兩項控罪,麥指儘管他得知機構網站發佈有關其誤導資訊後,已馬上通知機構經理跟進,但由於小組認為他理應知道自己在機構上的資訊,故判全部兩項控罪皆成立。考慮到馮亦非故意誤導公眾,同樣罰停牌1個月、緩刑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