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山王」半癱索償案續 首被告意外後「吹波仔」曾超標

社會

發布時間: 2019/01/15 1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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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被告唐洪國。(經濟日報資料圖片)

有「包山王」之稱的黎志偉,2011年發生交通意外後半身不遂,入稟向疑撞倒他的兩名司機索償逾千萬元,案件今於高院續審。肇事其中一名司機意外後「吹波仔」的酒精呼氣測試結果屬超標,惟2.5小時後到警署再作酒精測試則未有發現超標。

原告黎志偉(36歲)在庭外回應記者提問時表示,希望盡快知道案件裁決結果並面對,他在意外後失去有關記憶,聽過肇事司機作供後,認為意外發生的經過有很多疑點,不知道那一個版本才是真的。黎又指,至今仍受壓瘡問題困擾,現時的計劃是以健康為首。

首答辯人、肇事司機唐洪國作供指,2011年12月9日黎駕駛電單車由中線切入其正行駛的快線時,他踩剎車掣時已同時撞上了黎,黎其後跌到地上滾動,他扭左至中線後向前約10米後才能停車,下車後聽到「啪」一聲,便看到黎在滾動至中線,停在其車前。

唐昨日於庭上承認當晚駕駛前曾喝酒,他今否認是超標。原告一方指出,意外後「吹波仔」的酒精呼氣測試結果為每100毫升呼氣中含28微克酒精,超標6微克,惟2.5小時後到警署再作酒精測試時,每100毫升呼氣中含17微克酒精,未有發現超標。

唐另否認當時其車輛的車頭大燈失靈,只承認高燈不能運作,惟原告一方指,跟據其車輛事後的驗車結果及唐早前承認的傳票控罪,均指其車頭燈當時失靈。

次答辯人徐紹輝則未有出庭作供,所有證人已作供,案件押後至3月26日再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