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項水務設施服務收費加價 加幅6.2%至31.6%

社會

發布時間: 2019/01/25 1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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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項水務設施服務收費加價,加幅6.2%至31.6%。(資料圖片)

政府今日(25日)刊憲,將調整《水務設施條例》內所訂明的25項服務收費。發展局發言人表示,為逐步收回全部成本和避免收費升幅過大,25項服務的現行收費將會提高約6.2%至31.6%。發言人強調政府的政策是根據「用者自付」原則,把各項收費大致定於足以收回提供服務所涉全部成本的水平,而這些項目均為非影響民生項目。

規例將於本月30日提交立法會,在通過「先訂立、後審議」的程序後,並於3月29日起生效。

將會調整收費項目包括重新接駁消防供水系統或內部供水系統的費用、提供水錶的費用、檢驗用水樣本的費用、每次到場收集一份或多於一份樣本的費用及檢驗報告額外副本的費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