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女台灣被殺棄屍案 死者母:望港府彰顯公義遣返兇手返台受審

社會

發布時間: 2019/02/12 21:32

最後更新: 2019/02/12 2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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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者母親(中)常想起愛女被殺害情景,晚晚未能入眠。

港府提修例容許一次性個案方式移交逃犯,源於去年一名港青於台灣殺害潘姓港女後逃返本港的案件。死者母親昨指愛女去世後,時常想起愛女被殺害情景,晚晚未能入眠,哽咽希望港府可彰顯公義進行司法互助,幫助愛女討回公道、早日安息。

19歲香港男子陳同佳去年2月,偕同懷有身孕的潘姓女友到台灣共度情人節期間,將女友殺死棄屍,及後搭機逃回香港;惟礙於兩地未有移交逃犯條例,當地士林地檢署多次向港警尋求司法互助,一直未獲回應。

死者母親昨於民建聯陪同下見傳媒,直言愛女被殺至今已近一年,惟夫婦二人仍未能接受事實,又形容愛女好孝順、好乖,備受家人、老師愛錫;又哽咽道時常想起愛女被殺害的情景,晚晚都未能入眠,現需接受醫生心理輔導。

我經常想起一幕幕咁冷血、殘忍的情景,兇手如何拉篋、運屍,然後曝屍荒野、被野狗食、屍骨不全,我的心真係好痛好痛﹗

她又直斥兇手「太冷血及殘忍」,現時唯一可以幫助愛女的就是討回公道、尋冤得雪,令她可早日安息,又希望特區政府可以彰顯公義進行司法互助,將兇手遣返台灣受審。

民建聯主席李慧琼認為,修例將令特區政府可處理台灣就有關案件移交嫌疑人的請求,又指延遲的公義是看不見的公義,希望大家體恤受害人家屬的心情,盡快完成修例,彰顯公義。


民建聯周浩鼎相信,今次修例是可堵塞現時法律漏洞,香港不可以因為目前漏洞而成為逃犯天堂,修例有助維護公義,特別是今次港人台灣遇殺案,還家屬公道。他指,修例後,移交申請依然要法庭審批,受香港法律監督,不存在移交即違反人權。目前香港法律已訂明牽涉政治罪行,政治異見,種族異見,宗教異見一律不能移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