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灣區綱要研病人跨境轉送港公院 食衞局:原則支持非急重居粵港人跨境運送

社會 17:33 2019/02/19

分享:

分享:

(經濟日報資料圖片)

國務院昨日公布《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綱要第八章第五節提及「研究開展非急重病人跨境陸路轉運服務,探索在指定公立醫院開展跨境轉診合作試點」,並容許本港私家醫生到內地執業,引起社會關注。食衞局局長陳肇始今早回應稱,會留意本港醫護人手情況,不會硬推一些措施,影響到香港本身的服務。

據《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提及「研究開展非急重病人跨境陸路轉運服務,探索在指定公立醫院開展跨境轉診合作試點」;又指「支持港澳醫療衞生服務提供主體在珠三角九市按規定以獨資、合資或合作等方式設置醫療機構,發展區域醫療聯合體和區域性醫療中心」。

食衞局局長陳肇始稱,會留意香港醫護人手情況,當局不會硬推一些措施,影響及香港本身的服務;又補充,現時有一定數目港人在內地,包括大灣區一帶居住,相信他們亦希望有優質的醫療服務。

食衞局回覆傳媒查詢稱,政府原則上支持內地指定醫院,以普通載客車輛跨境運送非急重香港病人,並向粵港兩地政府申請所需牌照,強調跨境運送非急重病人主要目的,為便利在粵港人回港就醫或休養。

當局又指,會以病人當時的狀況是否已經穩定和適合轉運返港為首要考慮,相信非急從陸路轉運並不適用於需要救護車轉運的病人。

香港經濟日報 App

免費即時新聞

立即掃描

搶先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