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龍樓火災一家三口死於不幸及不合法被殺 官斥房協職員袖手旁觀

法庭

發布時間: 2019/02/19 1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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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因庭今裁定一家三口死於不幸及不合法被殺。(資料圖片)

房協西環公屋觀龍樓2016年兩個單位起火,一家三口及6旬男鄰居身亡。死因裁判官今裁定一家三口死於不幸及不合法被殺,居於對面鄰居則死於自殺。死因裁判官又指,不接納時任房協物管主任關衞國的證供,認為關將許就噪音投訴的程度淡化,將許對他說「不想傷害」對面單位的住戶,向死者母親李雪坤轉述時則指,許稱會對她們一家「不客氣」。死因裁判官稱,對於有租客明言不想傷害他投訴的人,關卻袖手旁觀的態度感驚訝,難以理解有人對他人人生安全作威脅下,關能如此漠不關心。死因裁判官續指,雖然當時關報警不能解決問題,但至少能令死者許偉忠有所警惕。

死因裁判官裁定一家三口中男住戶黃志強(26歲)因爬外牆逃生時,失足墮下致身體多處受傷而死,裁定死於不幸;其妻吳倩欣(25歲)及二人的女兒黃依琳(3歲)因被人縱火,未能逃生下吸入濃煙致死,死於不合法被殺;而住在3人對面單位的鄰居許偉忠(63歲)則有自焚意圖,有理由相信他以火水自焚而死,裁定他死於自殺。

死因裁判官高偉雄稱,是次不幸的悲劇在公屋單位發生,公屋居住擠逼,無可避免經常有噪音問題,雖然案中死者許偉忠就對面一家三口的單位有噪音的投訴沒有理據,但在房協的政策下,即使許的投訴有多無理,房協也沒有辦法要求許調遷,或可能要其他住戶自求多福。死因裁判官因而建議房協應檢討只能在租戶要求下才調遷的政策,若有住戶對其他人作滋擾,房協可主動要求該住戶強制調遷。

死因裁判官裁決時指,事件沒有目擊證人,死者許偉忠對一家三口因噪音問題存有敵意,相信2016年7月16日凌晨1時半,死者吳倩欣曾與許爭執,當時死者黃志強正在洗澡,有人將一罐載有天拿水的鐵罐潑進一家三口的屋內並點火,火勢蔓延很快,黃爬出單位外牆逃生,惟鬆手墮樓。死因裁判官續指,有理由相信許當時曾出入自己的單位,看見消防員到埗後,在自己單位內燃點火水自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