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產經紀有意隱瞞誘夫婦買將軍澳凶宅 辯稱「死於平台不算凶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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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 2019/02/20 19:15

最後更新: 2019/02/21 1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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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市民表示經紀刻意隱瞞他們單位是凶宅,被揭發後辯稱「死於平台不算是凶宅」。

有夫婦近日在facebook群組「將軍澳主場」發文表示,自己差點因地產經紀刻意隱瞞,買下將軍澳大型私人屋苑的凶宅單位。由於曾謠傳他們有意購入的單位是凶宅,夫婦二人查看同層及上下兩層單位,發現全部「估足價」;翻查凶宅網及報紙,也找不到出事單位。簽署臨時合約前,他們再三向經紀確認,惟對方堅稱「如果係凶宅,銀行一定估唔到價」,查冊時也沒發現問題。揭發真相後,該名經紀卻辯稱「死於平台不算是凶宅」。最終夫婦二人尋求法律意見,並找到死者家屬求證,向業主及經紀發出律師信,才成功退回訂金。

事主在群組透露,他們本來有意購入的是將軍澳「日出康城」領凱某單位,並於今年1月簽署臨時合約。由於該屋苑曾有人跳樓身亡,簽署臨時合約前,他們再三問經紀該單位是否凶宅,對方表示自己也搜尋過凶宅網,表示「你哋搵到嘅內容就係我搵到嘅內容」,稱自己也不知道是哪個單位。

經紀請夫婦二人放心,表示:

我幫你哋check過銀行估價,都估足價!如果係凶宅,銀行一定估唔到價啦!因為銀行一定知係邊個單位嫁嘛!查冊又無問題!

為令事主放心,經紀表示自己已住在該屋苑多年,稱「呢度我好熟,周圍都識人,呢度邊個單位出過事我都知,係第x座嗰單我唔知!」見夫婦二人仍然擔心,經紀表示可替他們詢問業主,並於臨時合約註明該單位並非凶宅,著他們安心。

簽署臨時合約時,業主表示該單位未曾出事,經紀隨即在合約寫明:「由於曾有xx地產之謠言指出懷疑單位有可能是凶宅,業主及代理在此聲明本單位並沒有發生意外及已盡一切的努力查證」。經紀及業主簽名作實後,事主交付30萬支票作為訂金。

其後,夫婦經任職經紀的朋友查詢,證實該單位曾發生跳樓身亡事件,四大地產公司內部文件也有註明。

事主形容,聯絡替他們買樓的經紀時,對方處變不驚,並表示詢問過律師意見,死者在28樓的單位墜樓,於平台死亡,而非在單位內死亡,所以該單位不算是凶宅。經紀又提醒他們,如果取消臨時合約,即屬「撻訂」,不能退回30萬訂金。

夫婦決定自己求證,一方面尋求法律意見,一方面向前租客及當年簽租約的經紀求證。結果從死者女兒口中證實,死者於單位內跳樓身亡。揭發真相後,夫婦向業主及經紀發出律師信,通知業主臨時合約無效,同時指責經紀沒有盡其職責,令他們額外花費不必要的開支尋求法律咨詢,並要求賠償。最終,他們得以保住30萬訂金,惟未收到地產經紀的回覆。

事主在帖文斥責地產經紀「完全違反專業操守及有意誤導買家」,並提醒網民:銀行估到價不等於不是凶宅,查冊沒問題也不代表單位沒發生過意外。

事主稱,查冊只會顯示業主的資料,由於死者是該單位的租客,故查冊時不會顯示其資料。最後又提醒,該凶宅單位再度出現樓盤網站,提醒大家勿中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