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年前狂斬「小燈泡」23刀被判囚終生上訴 庭上自稱「溥儀」殺小燈泡助投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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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 2019/03/05 13:41

最後更新: 2020/05/18 1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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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年前狂斬「小燈泡」23刀的王景玉庭上口出狂言,自稱是「溥儀」

台灣2016年發生「小燈泡事件」,女童被兇徒在街頭「隨機」斬死震驚兩岸。2017年一審及去年(2018年)二審時,兇徒王景玉皆被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辯方早前再次上訴,高院今日(5日)開庭續審,王景玉庭上口出狂言,自稱是「溥儀」,殺「小燈泡」只為助她投胎。

於庭上,王景玉突然口出狂言表示,

我是溥儀,籍貫浙江,小女孩是閻羅王,因為閻羅王要投胎才殺她。

王景玉隨後被還押,當地傳媒向王提問,「究竟你是堯舜?還是溥儀?為何覺得小燈泡是閻羅王?」但王景玉都不作回應。

事發時2016年3月28日,乳名「小燈泡」的3歲女童於臺北市內湖區街上被兇徒從後方猛砍頸部,致「頭身分離」當場慘死,兇徒王景玉當場被制伏。王景玉被制伏時宣稱自己是古代聖君「堯舜」之一「堯」,必須殺人才會有四川嬪妃與其傳宗接代。王景玉被捕,被控殺人罪。一、二審被判無期徒刑後,辯方不服再次提出上訴。去年12月台灣最高法院以二審自行認定王男辨識及控制能力顯著降低,並質疑無期徒刑後怎會有「刑滿後監護」之由,撤銷原判決發回再審。

高等法院今年1月29日,王在庭上表示:

我有精神疾病符合減刑規定。

事實上,去年二審時,審判長指出一、二審均對王景玉做了精神鑑定,從心理學、精神醫學都認為,王男的殺人動機源自於妄想及偏離邏輯的思考,殺人時「受到思覺失調症而產生的妄想支配,就像半個俘虜,非完全的自由人。」行為時辨識違法的能力確實有比一般人顯著降低,所以維持判予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同時為降低再犯的危險性,額外命刑後監護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