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歲港女承認誕女嬰棄屍垃圾站 揭從未產檢3度在家分娩 

社會

發布時間: 2019/03/08 17:55

最後更新: 2019/03/08 1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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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歲女被告承認誕嬰後用買餸車棄屍垃圾站。(經濟日報資料圖片)

屯門友愛邨垃圾站去年發現嬰屍,揭發居於同邨、育有3名子女的28歲家庭主婦分娩後,聲稱女嬰出世後無反應,遂將女嬰連同買餸車棄置垃圾站。她早前承認1項阻止合法埋葬屍體罪,其同居男友則獲撤控。案件原定今在屯門裁判法院判刑,裁判官索取心理及背景報告後,認為感化有助女被告更生及能幫助其家庭,決定為她索取感化報告,押後至本月22日判刑。

裁判官引述報告指,女被告陳詠琪(28歲)只有中三學歷,16歲時認識現任男友,被告沒有工作經驗,為全職家庭主婦,誕下長女後,懷有次子及幼子均沒有做產前檢查,並在家中分娩。

長女、次子及男友的求情信均指與被告的關係良好,家庭融洽,被告盼能見證幼子入讀幼稚園的情景。

裁判官又指,相信被告因教育水平低,致作出錯誤決定而犯案,而且沒有證據顯示女嬰的死與被告有關,心理報告亦指出她知錯及重犯機會低,故決定再索取感化報告,以助被告更生及協助其家人。

辯方今求情則指,被告為人單純,未曾工作,對她而言一生只有家庭,未曾做產前檢查,出於無知而忽略身體,她雖然不想誕下女嬰,但沒有做終止懷孕手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