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匯成交涉收非法佣金120萬 中原前主管否認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受審

法庭

發布時間: 2019/03/11 1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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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陳裕發。(經濟日報記者攝)

中原地產(工商舖)寫字樓部的前高級營業主管,涉於1宗逾6.02億元的中環豪宅天匯複式住宅,連兩個車位買賣中,從1名時任下線地產代理營業員收受逾120萬元的非法佣金。該前高級營業主管否認一項代理人接受利益罪,案件今(11日)於區域法院開審。控方開案陳詞指,被告警誡下承認與楊姓下屬有協議,若他介紹客人予楊而達成交易,楊則須從佣金中,私底下交回部分給他。

控方開案陳詞指,任職物業代理的被告陳裕發(68歲)於2015年晉升為中原營業主管,其中1名下線地產經紀為楊慧君。買家鄭翔玲於2015年12月23日,簽署了3張物業臨時買賣合約,物業包括香港半山干德道39號天匯46樓(88樓)A號複式住宅,售價約為5.95億,以及共約價值733萬天匯的兩個車位,期間被告及楊均在場。中原其後向鄭發出5,700多萬元的「置業禮券」,同月31日鄭簽署了物業買賣合約。

是次交易中,中原從賣方授權代理人恒基獲得約1,310萬佣金,中原於翌年6月向被告發放了168萬元佣金,及楊發放約334萬元佣金。楊亦於同日轉賬約122萬予被告。廉政公署調查主任於2017年2月到被告的住所,將他拘捕。

被告在警誡下承認,於2015年初楊成為他的下線地產經紀時,他與楊協議,若他介紹客人給楊而達成交易,楊須從她的佣金中,私下交部分予他。

控罪指被告於2016年6月17日,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從楊慧君接受利益,即1,219,639港元的餽贈、貸款、費用、報酬或佣金,作為陳裕發讓該楊慧君參與向鄭翔玲提供地產代理服務的誘因或報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