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速駕駛走盞位5公里減至3公里? 網民質疑政府「搶錢」
發布時間: 2019/03/20 18:52
最後更新: 2019/03/20 19:13
▲ 有司機發現近月收到的告票由以往超速5km/h的寬限速度,減至只有3km/h,呼籲駕駛者小心「快相」;但警方發言人回覆指出,沒有改變偵測車速的執法政策。
超速駕駛屬嚴重罪行,警方2018年共發出逾2.4萬張超速駕駛告票。有司機發現,近月收到的超速告票,由以往超速5km/h的寬限速度、減至只有3km/h,質疑政府「搶錢」,呼籲駕駛者小心「快相」。究竟警方是否改變了寬限政策?警方發言人回覆TOPick指出,沒有改變偵測車速的執法政策;有資深警員透露,車速寬限額減3km/h至5km/h也有,並非劃一做法,而3km/h較常見,主因是偵測儀可能存在誤差。
有駕駛者指出,警方一向以減5km/h來計算超速數字,舉例路段時速限制為70km/h,警方測到車輛速度為74km/h,會提供扣減5km/h寬限車速,扣減後車速被定為69km/h,便不是超速、不會被票控。
有網民近日展示3張超速告票,指車速寬限額突然減至1至3km/h,不少人「中招」被罰款,呼籲駕駛者小心快相,又質疑政府縮減車速「走盞位」是「搶錢」。
TOPick向警方求證,警方PPRB發言人回覆時,未有直接回應是否有寬限政策,只表示超速駕駛寬限車速屬「部門內部指引」,只供前線執法人員參考及使用,又指「目前沒有改變偵測車速的執法政策,並不時向前線人員提供清晰的檢控車輛超速執法指引及相關程序。」
發言人又呼籲,市民駕駛時應遵守法例規定的行車速度,不應心存僥倖,以身試法,警方保留對干犯超速駕駛人士的檢控權利。
有資深警員向TOPick透露,警方確有內部準則處理超速問題,原因是偵測儀存在誤差,令超速檢控個案在法庭上受到挑戰,因此提供3至5km/h的寬限車速、以前更曾試過寬減10km/h,但執法準則不會公開,讓警員執法時有彈性。
寬限里數有準則、但只供內部參考,故不存在突然收緊的情況!
曾因超速被「抄牌」的港粵運輸業聯會顧問謝浪指出,一般超速低於15km/h,只收告票罰款未被扣分,因此沒有留意有否寬限里數,警方從沒有公佈超速寬限時速里數,因法律已訂明限速數字,超速里數在法律上是沒有爭拗的地方:
限速70km/h就70km/h,即使超速了1km/h都是違法,檢控與否都是警方決定!
他又指,曾有駕駛者被「抄牌」後質疑測速器的可靠性,惟現時科技非常先進,誤差情況已降至非常低,但他不排除警方會預留數公里,免除爭拗。
過去5年警方檢控超速駕駛檢控數字 :
年份 | 超速駕駛檢控數字 |
2018年 | 242,484 |
2017年 | 236,553 |
2016年 | 215,012 |
2015年 | 226,206 |
2014年 | 209,6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