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志平判囚3年罰款40萬美元 社會 發布時間: 2019/03/26 00:46 最後更新: 2019/03/26 00:48 分享: 分享: 熱門 林明禎 超市大搜查 破·地獄 名校專區 糖尿病 靚媽精明眼 藥物百科 聖誕好去處 北上攻略 會員有獎 本港民政事務局前局長何志平在美國被裁定貪污及洗黑錢等7項罪名成立,周一在紐約聯邦法院被判入獄36個月,罰款40萬美元。 何志平前年11月在美國被捕,多次申請保釋但不獲批准。紐約檢察部門指他代表中華能源基金會,在2014至2017年間企圖透過賄賂乍得及烏干達總統,為中國華信能源公司獲取開採石油的權益。 ▲ 民政事務局前局長何志平與太太胡慧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