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條例】梁愛詩:香港與內地不應移交逃犯說法「無稽」

政治

發布時間: 2019/04/04 13:05

最後更新: 2019/04/04 1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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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愛詩形容,香港與內地不應移交逃犯說法「無稽」。(資料圖片)

《逃犯條例》修訂引起社會爭議,前律政司司長梁愛詩今早出席一個活動後表示,留意到保安局就修訂《逃犯條例》諮詢期間,有約百分之七十的意見都擔心,香港若與內地作移交安排,會令港人不放心,認為有關說法很可笑。她指,台灣和內地在法律上是敵對政府,但都能達成移交逃犯協議,質疑爲何香港不可以。

梁愛詩表示,香港在回歸初期對「一國兩制」信心不足,因此當時沒有達成移交逃犯的安排,但目前已經回歸20多年,內地亦經過5次司法改革,反問:「我們是否要說(內地司法)一點進步都沒有?」她強調,香港現時有與多個國家簽定移交逃犯協議,但不等於每國法治水平都一樣,或者水平高於香港,指有關擔憂是多餘。

對於政府決定剔除9項商業罪類,梁愛詩起初認為沒有理由將一些罪類豁免,但指當局一向以先易後難的方式處事,她舉例指,香港與內地在簽訂CEPA協議後有11項補充協議,兩地的移交逃犯協議同樣可以慢慢做,認爲兩地不應該移交逃犯的說法「很無稽」。

她表明,條例草案已清楚說明移交逃犯條件。如一個案件不能定罪兩次,有政治、為政治目的做的引渡不會批准,「但如果真的犯法,他們希望逃出法律制裁,這是否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