佔中案9人大部分罪名成立 3名佔中發起人串謀作出公眾妨擾罪成

社會

發布時間: 2019/04/09 10:49

最後更新: 2019/04/09 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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佔中3名發起人串謀作出公眾妨擾罪成。

9名參與2014年佔領中環行動的人士,包括戴耀廷、陳健民及朱耀明等人,被控串謀作出公眾妨擾、煽惑他人作出公眾妨擾及煽惑他人煽惑公眾妨擾等共6項控罪,經過18天聆訊後,案件今於西九龍裁判法院裁決。法官裁定9名被告罪名成立。

法官在庭上宣布各被告裁決結果後,頒下長達268頁書面判決書,聆訊押後至下午進行求情,9名被告准保釋至求情完畢。

9名被告步出庭外時,獲現場旁聽的公眾拍掌表示支持,又對他們大喊「加油」,各被告則握拳高舉雙手,並感謝支持者。

戴耀廷、陳健民及朱耀明同被控串謀作出公眾妨擾罪,控罪指他們於2013年3月至2014年12月2日期間,在香港與其他人一同串謀藉在中環或中環附近的公眾地方及道路造成非法阻礙,對公眾造成妨擾。

9名參與2014年佔領中環行動的人士,被裁定大部分罪名成立。

控方指3人於2013年3月27日於記者會上宣布發起「讓愛與和平佔領中環」運動,由戴宣讀信念書,並表示明日後市民可直接參與佔領或是作為支援者的角色參與。同年6月9日的首次商討日中,3人宣布當時由「醞釀期」發展為「組織裝備期」等。

另外,戴耀廷、陳健民、朱耀明、立法會議員陳淑莊及邵家臻、學聯前常委張秀賢及鍾耀華同被控煽惑他人作出公眾妨擾及煽惑他人煽惑公眾妨擾罪。他們被控於2014年9月27日至28日期間,在香港金鐘添美道,非法煽惑身在金鐘添美道的人藉非法阻礙,及煽惑其他人藉非法阻礙在添美道及附近的公眾地方及道路,對公眾造成妨擾。

控方指陳淑莊、邵家臻、張秀賢及鍾耀華於佔領運動前一天,在添美道擔任台上主持,他們要求佔領者留守,提醒他們帶備食物及物資佔領,並就若遭拘捕向佔領者提出建議。翌日下午戴耀廷、陳健民及朱耀明,連同張秀賢及鍾耀華在台上叫喊「佔領中環正式啟動」,並著佔領者準備好,「咁大家準備去飲」。

社民連副主席黃浩銘被控煽惑他人作出公眾妨擾及煽惑他人煽惑公眾妨擾罪,控罪指他於2014年9月28日,在香港金鐘分域碼頭街,非法煽惑身在金鐘分域碼頭街的人藉非法阻礙,及煽惑其他人藉非法阻礙在分域碼頭街的行車道,對公眾造成妨擾。

控方指黃於佔領運動開始當天,即2014年9月28日以擴音器呼籲佔領者坐在分域碼頭街上佔領,以及反包圍添美道的警察。

前立法會議員李永達被控煽惑他人作出公眾妨擾罪,控罪指他於2014年9月28日,在金鐘夏愨道近添美道,非法煽惑身在金鐘夏愨道及添美道的人藉非法阻礙在夏愨道的行車道,對公眾造成妨礙。控方指李當時呼籲群眾佔領夏愨道6條行車線。

9名被告裁決結果:

9名被告裁決結果:

戴耀廷(54歲)
串謀作出公眾妨擾:罪名成立
煽惑他人作出公眾妨擾:罪名成立
煽惑他人煽惑公眾妨擾:罪名不成立

陳健民(60歲)
串謀作出公眾妨擾:罪名成立
煽惑他人作出公眾妨擾:罪名成立
煽惑他人煽惑公眾妨擾:罪名不成立

朱耀明(75歲)
串謀作出公眾妨擾:罪名成立
煽惑他人作出公眾妨擾:罪名不成立
煽惑他人煽惑公眾妨擾:罪名不成立

陳淑莊(47歲)
煽惑他人作出公眾妨擾:罪名成立
煽惑他人煽惑公眾妨擾:罪名成立

邵家臻(49歲)
煽惑他人作出公眾妨擾:罪名成立
煽惑他人煽惑公眾妨擾:罪名成立

張秀賢(24歲)
煽惑他人作出公眾妨擾:罪名成立
煽惑他人煽惑公眾妨擾:罪名成立

鍾耀華(26歲)
煽惑他人作出公眾妨擾:罪名成立
煽惑他人煽惑公眾妨擾:罪名成立

黃浩銘(30歲)
煽惑他人作出公眾妨擾:罪名成立
煽惑他人煽惑公眾妨擾:罪名成立

李永達(63歲)
煽惑他人作出公眾妨擾:罪名成立

資料來源:庭上裁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