湯家驊:佔中案裁決對影響他人的言論自由劃線

政治

發布時間: 2019/04/09 1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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湯家驊指,今次裁決對表達言論的行動劃下界線,有關行為或言論,如影響他人的權利,就不再單單是言論自由。(經濟日報圖片)

對於佔中案的宣判,本身是資深大律師的行政會議成員湯家驊表示,今次裁決對表達言論行動劃下界線,而此界線的基本原則,就是有關行為或言論,是否影響他人的權利。

他解釋,佔中與其他遊行示威最大的分別,就是它長期影響其他人的權利,帶來相當多不便,故行動到達這條界線時,有關言論便不再只屬於自由。他不認同今次裁決會引發寒蟬效用,希望港人明白自由並非絕對。

對於戴耀廷、陳健民及朱耀明3名佔中發起人,被控煽惑他人煽惑公眾妨擾罪不成立,湯家驊指,這並非因為控罪的門檻高,而是法官不認同控方所指,其他人作出相關行為之時,即使三子不在場也有共同意圖的說法;他相信,法官認為3人不在場,很難證明他們有共同意圖。湯家驊又指,今次有3個法律爭論點可用於上訴,包括妨擾罪的定義、是否適用於此案、妨擾罪本身是否合憲,以及煽惑他人煽惑公眾罪的定義應當如何理解。

全國港澳研究會副會長劉兆佳則認為,今次裁決引證,公民抗命在香港社會並未獲得承認,相信裁決對年輕人日後的行動,有警惕作用。

中大政治與行政學系高級講師蔡子強認為,裁決比不少民主派支持者想像中更嚴苛,尤其是6名被告涉及煽惑他人煽惑公眾妨擾罪名成立,影響最為深遠,可能令日後言論自由被嚴重收窄,相信這控罪是日後上訴的關鍵。他又相信,法庭的裁決或成為不少歐美國家,下一輪對香港人權狀況評估的依據,甚至對港府施壓。

另外,英國人權組織香港監察(Hong Kong Watch)發聲明,引述末代港督彭定康批評港府,指其「以不合時宜的普通法控罪,復仇般檢控2014年的政府事件」。德國聯邦議院人權和人道主義援助委員會主席Gyde Jensen亦表示,對於香港的人權活動參與者及民主派領袖面對危機增加,感到有警示,又指無法接受示威者行使其言論自由及和平集會權時被脅逼。

在北京,外交部發言人陸慷說,中央政府堅定支持港府,依法懲治非法佔中主要組織者和策劃者,如果有任何其他國家的人士,片面理解判決為損害社會,是毫無道理及毫無根據。他表示,當年持續79天的非法佔中,嚴重衝擊香港法治,嚴重損害本港繁榮穩定及公眾正常生活秩序,如果有關情況,發生在任何國家和地區,相關政府作出任何切實維護公眾正常生活秩序的決定,無可非議,認為批評者只要留意其他國家發生的情況,就可以有更公正的結論。

陸慷又說,事件發生在香港特區,嚴格上屬於中國內部事務,但既然國際上有個別人士發表意見,中國政府亦願意表明正式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