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淑莊張秀賢求情望判服務令或緩刑
參與2014年佔領中環行動的人士,包括3名發起人戴耀廷、陳健民及朱耀明等共9人,分別被裁定串謀作出公眾妨擾等控罪成立,各被告已完成求情,押後至本月24日判刑,期間准保釋。其中3名被告陳淑莊、張秀賢及鍾耀華代表律師求情時,要求判處社會服務令或緩刑,法官最終只准張秀賢索取感化官及社會服務令報告。
資深大律師王正宇代表第4被告陳淑莊求情指,若陳被判囚超過1月,或有機會失去立法會議員議席,要求法庭考慮判處社會服務令或緩刑,並請法庭以最有利陳的情況考慮判刑。王又指歷時79天的佔領行動,市民是否因被煽惑者煽惑到場,或因傳媒報導而到現場支持佔領均無從知曉。
王正宇又歸咎於組織者及警方未有有效地管理群眾及於較早的時候清場,王指案發於2014年,但警方於2017年3月才拘捕各人,認為控方拖延檢控。
王以廣東話讀出陳淑莊的陳情作結,內容指陳於香港出生及居住,她認為有幸能為這個家努力,深感榮幸,
我得到的,受用一生;我付出的,微不足道。今生無怨無悔,只有無限感激。
代表第6被告張秀賢(24歲)的資深大狀潘熙,要求法庭考慮張秀賢犯案發時只有20歲,在案中的角色微小,其動機亦不為個人利益,盼法庭先為他索社會服務令及感化報告。
張秀賢則親自陳情指,2014年當選中大學生會幹事會時提出的政綱,只接受沒有篩選和只有合理門檻的選舉設計,否則會全力積極參與和協助籌辦佔中。他又稱:
為了這小城的未來,我還是會堅持最初的信念。跟戰友一起參與雨傘運動,我與有榮焉;縱使面對罪成刑責,我也會不亢不卑。面對判決,大家可以傷心,可以難過。可是悲痛過後,大家仍要努力自強,化成推動力守護初心,帶著社會繼續前行。
代表第7被告鍾耀華(26歲)的資深大律師戴啟思求情指,鍾耀華願意承擔其行為帶來的罪責,視其為他需要付上的代價,沒有打算逃避,盼法庭不判處他社會服務令。鍾耀華親自在庭上陳詞指,現在控告的不是他或其他被告,而是控告所有用不同方法參與過雨傘運動的人,因此法官要知的不是其參與因由,而是每一個參與運動,將自己的生命投放在香港的市民,他們依然堅持在香港不放棄的原因。
鍾耀華續指,大家要關心世界而非僅僅在乎自己的位置,要知道政治經濟裏的權力勾結合謀,找出著力點,鍥而不捨地敲打,不論是法官、律師、議員、支持者反對者均有責任走出法庭、議事庭、媒體或一切中介,去親自體悟世情,而這些全都不是這個法庭可以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