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條例】楊岳橋提私人草案擴域外法權

政治

發布時間: 2019/04/25 14:28

最後更新: 2019/04/25 1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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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黨立法會議員楊岳橋計劃提出私人條例草案,建議修訂《侵害人身罪條例》。(楊岳橋提供圖片)

政府提出修訂《逃犯條例》引起社會熱議,立法會議員楊岳橋今天(26日)宣布,將向特區政府及立法會提交私人條例草案,修訂《侵害人身罪條例》,賦權港府和香港司法機構,處理香港永久居民或通常在港居住人士,在境外涉嫌謀殺、誤殺或意圖謀殺的案件。但有建制派認為草案並不可行,會產生更大的代價。

楊岳橋表示,雖然政府多次解釋,逃犯條例草案的目的,是為處理去年有港人涉嫌在當地殺害一名香港少女後潛逃返港的案件,希望訂立新機制,容許港府將疑犯引渡至台灣。但台方已表明,基於台灣主權原則,未必接受新機制;亦有不少人擔心,修訂後內地機關可向本港申請,引渡任何身處香港的人士至內地受審及服刑。

楊岳橋表示,有關「私人草案」的機制,可保障港人免被移交至缺乏公平審訊保證和人權保障的司法管轄區。不單解決現時的政治爭拗,更能回應事件的肇因,將台灣殺人案的疑犯繩之於法;促請政府撤回目前《逃犯條例》的修訂,採納他的草案。

對於涉台灣人案疑犯陳同佳的洗黑錢案將於下周一判刑。立法會有否足夠時間審議有關條例,楊岳橋認為,私人草案的內容並不複雜,如政府有心解決問題,律政司即「可以星期計來處理」,再向立法會提出豁免相關預告期,相信可用最快速度通過草案。

被問到會否草案會否欠缺追溯力,未能處理台灣殺人案。楊岳橋就不同意說法,指草案並無改變謀殺的定義,亦不是一個新罪行,「謀殺於任何時間任何地方都是一個嚴重的罪行,我們亦沒有將謀殺由合法變做不合法」,草案只是提出擴展司法管轄權,認為可以處理台灣殺人案。

不過,民建聯周浩鼎就表明不同意,強調香港刑事法例不具追溯力,楊岳橋的草案並不能處理台灣殺人案,如果引入追溯力,將會是顛倒現行制度,產生代價會更大,認為目前按政府提出的草案處理會較恰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