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專員趙慧賢:會避嫌不處理《公開資料守則》警務處投訴

社會

發布時間: 2019/04/25 17:20

最後更新: 2019/04/25 1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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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訴專員趙慧賢稱會避嫌,不處理《公開資料守則》警務處投訴。(陳偉英攝)

剛於4月初接任申訴專員的前警隊「二姐」趙慧賢,上任後首次以專員身分會見傳媒,她認為公署並非無牙老虎,希望在任內加強推廣公署的職責及權限、提升知名度及促進香港公共行政的水平。

對於申訴專員公署早前被批評是「無牙老虎」,趙慧賢表示,公署的工作是有成效和意義:

申訴專員的工作有一定的認受性,過往有超過九成建議得以落實,睇唔到點解係無牙老虎!

根據《申訴專員條例》,條例並不適用於警務處,不包括處理有關警隊的投訴。趙慧賢指警隊本身有其申訴制度,包括投訴警察課及監警會,會處理相關投訴及就投訴結果調查。

在《公開資料守則》下的投訴,申訴專員有權調查相關事項。而作為警務處前副處長的她,為釋除疑慮和避免利益衝突,將不會參與處理與警務處相關投訴和個案,並賦予權力予副專員全權負責。

她形容過去四星期工作很順利,認為公署的工作有挑戰性,未來會挑選更多適合的範疇、有系統地主動作出調查,但不會就主動調查數目訂立目標,會就調查報告的功效,例如可否教育公眾或對其他政府部門作參考,作為原則。

就推動《公開資料法》及《檔案法》的立法,趙慧賢表示,公署在2014年已建議為兩者立法,明白市民有知情權,對公開資料有一定要求,會與不同部門反映如何跟進。

對於早前選舉事務處遺失葵青區一本選民登記冊,她認為是嚴重事件,值得關注,惟調查涉及三方,包括警方、選管會和私隱專員公署。選管會將於八星期後提交報告,公署會密切留意,視乎如何跟進。

至於早前港鐵「四線齊冧」,前任專員劉燕卿曾指申訴專員公署雖不監管港鐵,惟可跟進運輸署的緊急事故交通協調中心的處理。被問及會否就事件作專項調查,趙慧賢指會在適當時候決定和公布。

對於政府近期委任前紀律部隊高層為公營機構高層,她指不能一概而論去評論原因,但強調自己經過遴選委員會作長時間挑選,相信是看到不同人的經驗、能力和志向,能對機構產生不同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