慶祝新中國成立70周年!香港中華總商會主辦全港小學生中文徵文比賽

特約

發布時間: 2019/05/16 00:00

最後更新: 2019/09/06 1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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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的祖國是一個有着深厚文化底蘊的國家,山河秀麗,民豐物阜。適逢新中國成立七十周年,香港中華總商會主辦、聯同《香港經濟日報》合辦慶祝新中國成立七十周年徵文比賽,以《我最想送給國家的生日禮物》為主題,旨在鼓勵學生藉着寫作,抒發對傳統文化、香港、祖國的情感,培養國民身份認同,關心社會和國家發展,增加對祖國的歸屬感,同時並提升對寫作的興趣。

歡迎全港小四至小六學生參加
下載報名表格及作文紙

截止日期:2019年9月20日23:59(以郵戳及主辦機構電郵接收時間為準)

注意事項︰
1. 請正確填寫表格上的所有欄目及資料
2. 請於截止日期前按照以下報名方法遞交表格及作品 
3. 成功遞交報名表格及作品後,3至5個工作天內將收到電郵確認信

報名方法︰
方法一 如表格由學校派發,請依照老師定下的作品收集日期交回,學校收集全部作品後將轉交主辦機構
方法二 如表格非由學校派發,請以郵寄或電郵方式遞交作品

電郵遞交︰
電郵地址:supplement@hket.com
作品請以PDF形式儲存
電郵標題請註明:
(參加者全名)香港經濟日報專輯組中文徵文比賽

郵寄遞交︰
地址:香港北角渣華道321號柯達大廈二期6樓接待處
信封面請註明:
(參加者全名)香港經濟日報專輯組中文徵文比賽

比賽規則
1. 字數不多於300字(包括標點符號)
2. 格式不限
3. 手寫原稿紙正本、影印本或電子本皆可

評審團

陳仲尼先生
香港中華總商會副會長

現為金鷹控股有限公司主席、富恒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主席、陳仲尼匡苗教育基金創辦人兼主席,同時為國務院第5屆國家民族團結進步模範代表、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13屆全國委員會委員、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浙江省第12屆常務委員、浙江海外聯誼會副會長及香港浙江省同鄉會聯合會第一常務副會長,致力於社團事務。此外,亦熱心於慈善及青年事務,現為蒲魯賢慈善信託基金委員會會員兼投資小組主席、香港義工聯盟秘書長、堡公爵國際獎勵基金會信託人、愛丁堡獎勵計劃世界榮譽會員、香港青年獎勵計劃名譽會長、香港各界青少年活動委員會創會永遠名譽主席、香港青年聯會顧問及香港菁英會榮譽顧問。

區達明先生
《香港經濟日報》執行總編輯

資深傳媒人,現任《香港經濟日報》執行總編輯。曾出版多本與房地產、裝修設計相關的書籍,如《則王.精選》、《豪宅年鑑》等。

周蜜蜜女士
著名兒童文藝作家

周蜜蜜,又名周密密,作家丶編劇、文學編輯,寫作導師。曾創作多部兒童廣播劇和電視劇、小說丶散文集。並為政府及不同的公共機構編寫語文教科書、普通話教科書,以及公民教育丶法律教育丶音樂教育、性教育教材。作品獲得青年文學獎丶中華優秀小說獎、華語優秀詩篇獎、香港書獎丶中文文學雙年獎、張天翼童話奬丶冰心兒童圖書獎,有部分作品翻譯成英文、日文丶韓文丶德文在海外出版。現為兒童文學藝術聯會會長丶香港作家聯會副會長、香港作家出版社副總編輯、護苗基金教育委員、中國作家協會會員丶香港電台節目顧問、香港藝術發展局文學評審委員。

高家裕教授
香港校董學會主席

資深傳媒人及教育工作者,曾任報章記者、編輯及電視台新聞及公共事務編輯主任與節目監製。亦曾擔任多間中學校長、專上院校講師、教授,為資深的《國際關係》教授及近代史研究者。現任香港校董學會主席、香港教師會會長,曾任香港公民協會副主席、中國知識學會會長、香港《基本法》諮詢委員會委員。 

杜家慶先生
香港教育工作者聯會副主席

現任香港教育工作者聯會副主席及佛教榮茵學校校長。

比賽獎項
小四組別:冠軍(1名)、亞軍(2名)、季軍(2名)及優異獎(10名)
小五組別:冠軍(1名)、亞軍(2名)、季軍(2名)及優異獎(10名)
小六組別:冠軍(1名)、亞軍(2名)、季軍(2名)及優異獎(10名)
學校組別:最踴躍參與學校獎(每個組別各1名,共3名)

比賽獎品
冠軍:HK$1,000書券、獎盃、擔任專輯組小記者,夥拍記者訪問中總首長
亞軍:HK$800書券、獎盃
季軍:HK$500書券、獎盃
優異獎:HK$100書券、獎狀
最踴躍參與學校獎:HK$1,000書券、獎狀

評審標準
內容構思(40%):切合主題、表達正面信息、創意、意境
表達能力(30%):情感表達
語文技巧(30%):凸顯主題、文字運用、寫作技巧應用

得獎結果
得獎結果將於《香港經濟日報》刊登
《香港經濟日報》將挑選內容作活動報導

公佈得獎名單
2019年11月中旬

比賽查詢
電話:2880 2879
電郵:supplement@hket.com

比賽細則
1. 參賽作品嚴禁抄襲或冒名頂替,一旦發現抄襲,參賽資格將會被取消。
2. 參賽作品必須為個人創作,家長可從旁協助構思及指引。
3. 參賽作品必須未經任何形式之公開發佈,包括任何公眾或私人網站、演出或獲獎。
4. 每名參加者只可提交一份參賽作品。
5. 在比賽結果公佈前,參加者不可將參賽稿件提交至其他比賽。
6. 一經提交作品,不接受修改稿件或更新版本。
7. 全部參賽作品一概不獲發還,參加者請自留影印本。
8. 主辦機構有權使用得獎或參賽作品作刊登、展覽、宣傳或作推廣用途,毋須徵求參加者同意。
9. 主辦機構及評審團擁有權保留獎項從缺或酌增錄取名額之裁量權。
10. 如發現得獎者違反比賽規則,主辦機構將有權取消褫奪其得獎資格,亦須全數歸還已頒發的獎金及獎品。
11. 凡參賽者即視作同意上述細則及規定,主辦機構保留解釋及修訂比賽細則的權利。如有任何爭議,主辦機構保留最終決定權。

(資料由客戶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