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指逾7成劏房戶認為住處不符合基本居住標準

社會

發布時間: 2019/05/02 1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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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指逾7成劏房戶認為住處不符合基本居住標準。(資料圖片)

全港關注劏房平台今年1至3月透過家訪、街站及網上問卷等訪問逾千人,發現76%劏房戶受訪者認為住處不符合基本居住標準。團體建議政府參考英國及台灣等地,訂立基本服務設施及宜居住屋標準,包括訂立人均居住面積,並規定劏房單位設有獨立水錶及電錶、獨立租約等,長遠改善逾11萬個不適切居所住戶的生活環境。

調查就「適足住屋權」的7大標準,包括住屋權保障、基本服務設施、可負擔、宜居、住屋機會、地點及文化共融,了解市民對訂立基本居住標準的意見,有94%受訪者同意香港需要訂立基本居住標準,包括單位要有足夠的衛生設備、有良好排水系統、足夠窗戶及獨立廁所等。

調查又發現,有76%受訪劏房户認為住處未能體現基本居住標準,而居於私樓單位的受訪者,亦有15%認為住處不符基本居住標準。

團體批評本港並無訂立基本居住標準,才會導致劏房、天台屋及板間房等不適切住房出現,促政府應優先訂立具備基本服務設施的宜居標準,包括訂立人均居住面積,並規定劏房單位要設置獨立水電錶等,並為劏房戶推出紓困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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