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條例成導火線 建制派3招修改議事規則

政治

發布時間: 2019/05/02 20:53

最後更新: 2019/05/02 2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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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犯條例法案委員會拉布戰,令建制派醞釀修改議事規則,據悉最少3招收窄泛民拉布空間,包括毋須由最資深議員主持,「獲議員信任的議員」亦可主持委員會選舉主席程序。

逃犯條例法案委員會拉布戰,令建制派醞釀修改議事規則,據悉最少3招收窄泛民拉布空間,包括毋須由最資深議員主持,「獲議員信任的議員」亦可主持委員會選舉主席程序。

建制派正醞釀改議事規則的最少3招,料最快年底成事,包括︰

1、建議法案、事務及小組委員會首次會議,由立法會秘書處或「獲議員信任的議員」主持選舉主席程序,毋須硬性由最資深議員負責。

2、針對民主派在立法會大會上,不斷要求點算法定人數,甚或造成流會,建制派提出,當有議員點人數時,需要有人和議,而提議及和議者,都必須留在席上。

3、針對處理議員行為不檢點的懲處機制,消息指,議事規則委員會早前已諮詢全體議員,罰則已成熟,本已定於本月交付委員會處理,但現時有所延遲,暫未知會否連同其他修改建議,作一併處理。

有資深建制派指出,目前陣營未討論再修改議規的內容,及應何時開始修改,但大家已有共識,就是必需要修改議事規則。

另外,逃犯條例法案委員會受民主派拉布,兩次會議後仍未能選出主席。立法會內會周六召開特別內會,討論建制派要求內會主席發出指示,由建制派最資深議員石禮謙,取代民主黨涂謹申主持會議。

不過,但此招數卻被多方質疑合法性,立法會前法律顧問馬耀添曾在2008年,就內會是否要為政制事務委員會訂立開會的程序規則。他指出,根據議事規則第75(8)條提出的指引,法案委員會須考慮內會發出的指引,但旨在作一般參考,對事務委員會並無約束力。時任內會主席劉健儀當時亦表示,議事規則只說法案委員會要 「考慮」指引,但沒規定必須跟從,故指引不具約束力。

23名民主派議員前日去信,要求李慧琼於周六特別內會開會前,釐清內會是否有權向法案委員會發出指引,並促法律顧問於周六前回覆,以供全體委員參考。

議事規則委員會主席謝偉俊回覆查詢時強調,在法案委員會選主席時,須跟從《內務守則》第21(e)條及附錄IV規定,故內會有權向委員會發出指引,他不擔心有關決定會被司法覆核,因為根據終審法院在2014年,就梁國雄不滿立法會前主席曾鈺成「剪布」 一案中,判決已清楚列明,立法會主席有否恰當行使權力,並非法院可以干預,即是說,「法庭只可判定立法會有何權力,一旦立法會有權,法庭就不能干涉立法會如何用、怎樣用該些權力」。

民主派則呼籲市民周六當日,在立法會門外集會施壓。但有資深泛民議員指,由於只有兩日時間動員,所以當日只是進行普通集會,料人數不會太多。至於會上有何對策,民主派會議召集人毛孟靜強調,他們已有所準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