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錢交租持刀兩日劫4鳳姐 26歲男子認罪被判囚6年
社會
發布時間: 2019/05/28 13:04
最後更新: 2019/05/28 13:57
無業漢聲稱因沒有錢交租,兩日內4次持刀到「一樓一」搶劫鳳姐,其中1人被劫去1,000元及iPhone7,另外3名鳳姐則表示沒有錢而逃過一劫。警方翻看閉路電視發現涉案人從鄰近大廈離開,遂於大廈埋伏及拘捕。涉案無業漢今於高等法院承認搶劫等共4項控罪,被判監6年。
被告莫家榮(26歲),案發時無業,曾任運輸工人,承認1項搶劫及3項企圖搶劫罪。被告過往曾涉盜竊等共19項刑事記錄,代表律師求情指,被告因沒有錢交租才犯案,並於家人協助下預備了8,000元支票,賠償予案中首名事主。
法官判刑時指案情嚴重,被告於2日內4次犯案,對象均為「一樓一」鳳姐,考慮到所有求情因素及被告願意向事主作賠償,判被告入獄共6年。
案發於去年4月27日下午1時許,被告戴上口罩及鴨舌帽,攜同背包到旺角西洋菜街南一單位按鐘,入屋持刀搶劫1名鳳姐,劫去1,000元及1部iPhone7後逃去。同日下午5時許,被告到大南街一單位按鐘,入屋後亮刀表示「打劫」,惟事主表示剛開工而沒有錢,被告事敗離開。
翌日晚上,被告分別到旺角及深水埗一單位,入屋亮刀擬搶劫鳳姐,惟兩事主均表示沒有錢,被告事敗逃走。同月30日,警方於大南街一大廈外埋伏及拘捕被告,警誡下被告稱因沒有錢交租才持刀打劫,已變賣劫得手機及花光所有款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