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酒公司董事涉售冒牌紅酒 判囚2個月緩刑3年
社會
19:30
2019/05/28
海關早前接獲舉報,指一間位於九龍灣的紅酒公司銷售懷疑附有虛假聲稱的紅酒,海關經調查及將紅酒交予相關生產商核實後,證實涉案紅酒並非該品牌的產品,海關遂檢控該公司及其董事,供應已應用虛假商品說明的紅酒作售賣用途,並於今日(28日)在粉嶺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
其中紅酒公司董事被判囚2個月,緩刑3年,而紅酒公司則被判罰款5萬元,並須向受害人賠償24.7萬元。
海關再次提醒商戶守法,任何人在營商或業務過程中供應已應用虛假商品說明的貨品,或管有已應用虛假商品說明的貨品作出售用途,最高可被判罰款50萬元及監禁5年。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