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韓警方修改虐兒搜查標準 恐嚇「把你扔掉」屬精神虐待將受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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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 2019/05/29 11:37

最後更新: 2020/05/18 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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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韓修改虐兒搜查標準。

「再不聽話就把你扔掉」是不少父母恐嚇孩子,讓他們聽話的言語。不過,近日韓國警方修改兒童虐待搜查標準,這類恐嚇言語、把孩子單獨關在房間、對孩子有差別對待等,也列為虐待。

據韓國MBC新聞報道,韓國警方近日修改兒童虐待搜查標準,虐兒分為身體和精神虐待,把孩子關在黑房內、用手或物品打孩子身體的行為屬身體虐待;大聲喊叫、反複威脅孩子「把你扔掉」、在孩子面前使用暴力屬精神虐待。此外,把孩子與其仔兄弟姊妹或同齡人比較、或差別對待,也列為虐待。

韓國兒童虐待防治中心主任孔慧晶表示,家長要好好思考對孩子所做的事,是訓育還是威脅。

我要把你扔掉、把你送往孤兒院,這是訓育還是威脅,父母需要好好考慮,對年齡很小的孩子來說,是會很害怕、很有羞恥感。

根據韓國民法規定,監護人為了保護或教養子女,可以適當體罰,目前只有日本和韓國容許父母合法體罰。這條款自1960年維持至今,韓國政府近日表示,是時候改變人們對家庭體罰的認識了。

據了解,韓國社會目前約77%的虐兒是父母造成。兒童福利研究所所長李必英指出,許多兒童虐待都以訓育的名義被正當化,國民對此問題的認識到了需要轉變的時候。而韓國福利部部長朴能厚亦表示,民法中賦予監護人的懲罰權中,政府將討論加以限制,如去除體罰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