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委會指不熟悉醫保條款惹索償爭議 建議消費者多作比較

社會

發布時間: 2019/05/30 1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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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委會昨日發表《為香港個人醫療保險市場締造可持續的價值》專題報告。(資料圖片)

消委會昨日發表《為香港個人醫療保險市場締造可持續的價值》專題報告,消委會主席林定國在一個電台節目表示,報告發現個人醫療保險實際保障與消費者期望有落差,因消費者在購買保單時未有充分了解保單細節,他舉例指,合約中所指的「醫療需要」是由保險公司抑或醫生來判斷,每間保險公司均有不同定義,呼籲消費者可先了解清楚保障範圍

消委會總幹事黃鳳嫺指,市面上就「醫療所需」、「預先疾病」、「合理收費」等定義含糊不清,建議保險公司應該要採用客觀寫法,又建議應統一合約條款字眼,有助消費者自行比較。